今晚打怪兽 发表于 2024-3-31 14:15:28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办文〔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桐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桐柏县金融工作局牌子。
第三条职能转变。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桐柏政务大数据平台,加快数据共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新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防控风险能力。
第四条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调查研究;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决策咨询;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进行调研、业务指导和协调。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归档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分析和上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协调全县对外经济协作工作。
  (十)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分解、管理、督导和考评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
  (十二)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县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建议;指导、督促金融行业管理、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政银企对接合作、企业上市、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等工作;负责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县直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三)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督促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值班工作。
  (十五) 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信访稳定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五条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科。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长、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安排;承担县长、副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综合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文稿;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综合二科(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安排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值班工作;承担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三科。负责机关党群、纪检、信访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出国人员政审手续;承担办公室其它的行政事项。
  (四)政策调研科。负责对国内外、省、市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性措施和建议;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决策性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协调全县对外经济协作工作;负责或参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五)文档科。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发文数量的统计、监测;负责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和机要、保密、印鉴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和县政府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承担县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
  (六)政府绩效和督查科。负责统筹县政府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运行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上级政府机关对县政府批示件的督办;负责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办;负责县政府工作部署、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现场办公和基层调研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督查督办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办至县政府的建议和提案。
  (七)信息科。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和新闻联络工作;紧紧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各方面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信息工作。
  (八)金融科。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县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建议;指导、督促金融行业管理、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政银企对接合作、企业上市、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等工作;负责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县直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金融方面的公文办理、协调督导和会务等日常活动安排;承担桐柏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桐柏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政务公开科。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策解读等工作;承担办公室政府信息日常公开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电子政务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保障的审核管理工作;研究编制电子政务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政务机关对社会管理、服务的政务外网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非涉密的政府机关专网、政务内网、OA协同办公、政府办商密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职能转变协调科。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负责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科。负责对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指定需要配合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
第六条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含县政府领导行政编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兼职副主任不占职数),股级领导职数11名。
第七条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附:
办公地址:桐柏县三源大道北四大家办公楼五楼
办公时间: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至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2时30分至5时30分;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至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3时至6时。 
联系电话:0377—68219111
负责人姓名:安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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